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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4/11     瀏覽次數(shù):    

為做好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基金”)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根據(jù)《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合科〔2022〕149號)(附件1)文件要求,組織開展2023年度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nèi)容可咨詢:18715034835(微信同號)

一、項目指南情況

根據(jù)2023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建議征集情況,經(jīng)專家遴選、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80項為申報項目指南,具體項目名稱見《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附件2)。依托單位和項目申報人應當按照附件2所列的項目名稱、研究目標、主要研究內(nèi)容,結合研究實際自主申報。市科技局將按程序確定50余個項目進行資助立項。

二、項目評價導向

重點支持預期成果轉化價值大、有首創(chuàng)性的產(chǎn)品和應用場景,承諾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將預期成果轉化為新成立企業(yè)的項目。出題單位、依托單位、合作單位的資助額度將作為立項評審的重要參考指標。

三、項目資助額度

預期成果有產(chǎn)品的項目資助20萬元,預期成果有專利的項目資助10萬元。

四、申報及時間要求

請各有關單位組織人員認真填寫《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書》(附件3)一式2份。項目依托單位應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把關,并于2023年5月5日前將項目申報書報送至所在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科技部門,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科技部門應當對項目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統(tǒng)一推薦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規(guī)與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處。

五、有關要求

有單位資助研究的項目,出資單位應于公示期結束前(2023年1月1日至公示期結束前)將出資經(jīng)費一次性轉入項目負責人所在的依托單位,逾期未轉賬的不予立項,空缺名額按照集體決策順序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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