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0月22日 星期二,歡迎光臨本站 

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

關于開展2021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備案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1/9/23     瀏覽次數(shù):    

根據(jù)《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政策(試行)》(合政辦〔2021〕7號)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合科〔2021〕132號)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決定組織開展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備案申報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申報免費咨詢:15855199550(手機/微信)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必須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具備較強的資金實力和技術實力。

二、申報條件

1.擁有本行業(yè)必要的通用計量、檢測儀器、常規(guī)實驗設備,有承擔行業(yè)綜合性中間試驗任務必備的專用設備、場地及配套設施。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300萬元。

2.擁有提供中試服務相適應的人才隊伍。從事中試服務的技術團隊人員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不低于技術團隊人員總人數(shù)的50%。

3.具有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經(jīng)驗,愿意發(fā)揮現(xiàn)有中試設施的作用,為行業(yè)內企業(yè)和科研單位提供中試服務,有規(guī)范的服務流程、明晰的收費標準、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4.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設運營主體和法定代表人沒有失信行為,如有失信行為需已完成修復。

三、申報材料

1.《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報表》。

2.《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自評報告》。

3.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4.聯(lián)合單位的合作協(xié)議復印件(聯(lián)合申報單位提供此材料)。

5.開展技術合作單位的合作協(xié)議復印件。

6.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材料復印件。

7.市級以上資質情況材料復印件。

8.中試基地管理制度復印件。

四、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根據(jù)本通知,認真填寫《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報表》(附件1)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自評報告》(附件2),連同相關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裝訂成冊,提交至所在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科技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區(qū)科技部門)。后期合肥科技服務信息平臺(http://stmis.hfkczx.com/)功能上線后,申報單位在系統(tǒng)補充填報申報材料。

2.縣區(qū)科技部門負責對轄區(qū)內申報備案的中試基地運營主體進行信用核查,組織開展材料初審和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填寫《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備案推薦匯總表》(附件3),并書面推薦到市科技局。

3.推薦截止時間:2021年10月21日。


下一篇點擊:合肥市補貼政策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頁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