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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冠病毒檢測科研攻關專項項目申報時先通過系統(tǒng)提交材料,待項目通過評審并公示后,再打印紙質材料由各市科技局或歸口管理單位統(tǒng)一在公示后一周內報送至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一份)。紙質材料須通過申報系統(tǒng)打印,確保與電子申報材料一致。未公示項目無需報送紙質材料。具體的申報條件及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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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冠病毒檢測科研攻關專項申報條件:
1. 申報單位應是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高校、科研機構等,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guī)范。申報單位信用記錄良好,須在項目申報書中就單位、法定代表人和項目主持人信用情況做出承諾。
2. 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一年,從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 2月28日,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受在研項目限制。已獲取省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3. 項目資金參照2021年省重點研發(fā)計劃面上攻關項目給予支持。項目總經費原則上不予調整,若立項批復的省財政資助少于申報單位申請額度時,差額部分由申報單位自籌解決并在項目申報書中做出承諾。
合肥市新冠病毒檢測科研攻關專項申報程序:
1. 網上申報。項目申報單位登錄省科技廳網站,進入“安徽省 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省重點研究與開發(fā)計劃-面上攻關-社發(fā)領域”,其中,“項目基本情況-所屬技術領域”選擇“新冠病毒檢測科研攻關專項”。按系統(tǒng)要求填寫申報材料。系統(tǒng)網上申報開放時間: 2021年2月4日8:00,關閉時間:2021年2月22日17:30 (由市科技局歸口推薦的項目申報截止時間以所在市科技局通知為準)。
2. 審核推薦。各市科技局、有關歸口管理單位應強化主動服務,嚴格落實“最多跑一次”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做好項目組織推薦工作,對申報單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合規(guī)性進行審核,于2021 年2月25日17:30前完成網上審核推薦工作,并將推薦文件和匯總表紙質版報送至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合肥市馬鞍山路509 號,郵編230001),電子版同時報送至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