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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項目申報通知

關于印發(fā)2020年安徽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0/12/28     瀏覽次數(shù):    

根據省政府審定的《安徽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制定了《2020 年安徽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實施方案》,業(yè)經省政府審定,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2020 年安徽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實施方案

為充分調動各級政府、企業(yè)、社會公眾推進農作物秸稈產業(yè)化利用的積極性,推動秸稈產業(yè)化利用增值,有效促進生態(tài)環(huán)境改善、農民增收和農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發(fā)揮財政資金的精準扶持作用,根據《安徽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資金安排范圍

1. 秸稈綜合利用獎補。獎補對象為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市場主體。

2. 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秸稈綜合利用有關事項。包括省政府落實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秸稈綜合利用督查激勵 市、縣(市、區(qū)),秸稈綜合利用產業(yè)博覽會等。

二、2020 年秸稈綜合利用補助標準

根據我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際需要,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面:

1. 秸稈標準化收儲點(中心)項目獎補。對 2019 年以來新

建秸稈收儲量(能力)達 1000 噸(含 1000 噸)以上的標準化秸稈收儲點,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的 30%進行獎補,各地可根據秸稈收儲能力制定差別化的獎補標準,單個項目不超過 80 萬元。獎補資金由省財政承擔 80%、市縣承擔 20%。

2. 秸稈產業(yè)化利用獎補。對經市、縣認定的 2020 年利用秸

稈 500 噸(含 500 噸)以上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yè),申報條件及申報名錄見附件。根據實際利用水稻、小麥、其他農作物(油菜、玉米等)秸稈量,分別給予不超過 60 元/噸、48 元/噸、36 元/ 噸的補貼。為鼓勵企業(yè)多利用秸稈,在原有獎補基礎上,對超出 1 萬噸部分提高 10%、超出 3 萬噸部分提高 30%、超出 5 萬噸部分提高 40%、超出 10 萬噸部分提高 60%。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獎補上限的范圍內制定具體獎補標準。獎補資金由省市縣財政共同負擔,其中省財政對皖北三市九縣、貧困縣及大別山片區(qū)縣(亳州市、宿州市、阜陽市、濉溪縣、五河縣、固鎮(zhèn)縣、懷遠縣、鳳陽縣、壽縣、霍邱縣、定遠縣、明光市、金安區(qū)、裕安區(qū)、葉集區(qū)、石臺縣、霍山縣、金寨縣、舒城縣、潛山市、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岳西縣)補助 80%,對合肥、蕪湖、馬鞍山、銅陵市補助 40%,其他地區(qū)補助 60%。其余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

3. 秸稈綜合利用現(xiàn)代環(huán)保產業(yè)示范園區(qū)項目獎補。對已認定的省級秸稈綜合利用現(xiàn)代環(huán)保產業(yè)示范園區(qū),每個園區(qū)獎勵資金 500 萬元,獎勵資金由省財政與市縣財政各承擔 50%,獎勵資金由縣(市、區(qū))用于示范園區(qū)內秸稈產業(yè)化利用項目。

4. 秸稈博覽會重點簽約項目獎補。對 2019 年以來秸稈綜合利用產業(yè)博覽會重點簽約項目竣工投產的,對項目投資總額在1000 萬元(含 1000 萬元)以上的,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

10%獎補,單個項目最多不超過 500 萬元,獎勵資金由省財政與市縣財政各承擔 50%。

5. 對列入安徽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20 年新建的以秸稈為原料的大中型沼氣工程項目,繼續(xù)安排省財政獎補資金,獎補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 30%,單個工程獎補金額不超過 150 萬元,以后年度省財政不再給予獎補。

6. 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秸稈綜合利用其他重點事項。

此外,為逐步降低秸稈機械化還田量占利用總量的比重,避免因秸稈還田導致土壤負荷過重,省級不再安排資金支持秸稈機械化還田,秸稈機械化還田、離田等其他支出,可由市、縣(市、區(qū))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三、資金使用與管理

(一)資金安排原則。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獎補資金實行省與市縣共同承擔,進一步壓實市縣責任,增強項目申報的真實性,提高監(jiān)管的便利性,有效形成政策合力。市縣財政先撥付屬于本級承擔部分,省財政補助資金據實清算。

(二)資金分配。資金主要采取因素法進行分配。資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上一年度各地秸稈可收集量、上一年度秸稈綜合利用及產業(yè)化利用相關指標、上一年度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績效評價結果及上一年度秸稈焚燒火點數(shù)等。因 2020 年度資金管

理辦法第一年實施,績效評價結果需要 2021 年才能體現(xiàn)。因此2020 年資金因素分配為:秸稈可收集量,權重 30%;秸稈綜合利用率,權重 30%;秸稈產業(yè)化利用量占利用總量比例,權重45%;秸稈焚燒火點數(shù)權重為-5%。秸稈綜合利用現(xiàn)代環(huán)保產 業(yè)示范園區(qū)、2019 年秸稈博覽會重點簽約項目、大中型沼氣工程按照獎補標準先預撥到所在縣(市、區(qū)),后據實清算。

(三)組織實施。秸稈獎補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由市、縣(市、區(qū))按照省級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秸稈綜合利用年度實施方案,制定本地秸稈獎補資金管理細則和實施細則,實行主體申報、縣級初審、市級審核制度。

(四)使用周期。各地應當加快預算執(zhí)行,及時兌現(xiàn)獎補資 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獎補資金結余的,按照財政部、省財政 廳關于結轉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積極推行后補助方式, 提高資金預算使用的精準性。

(五)績效評價。各市、縣(市、區(qū))負責組織獎補資金項目實施和使用情況績效評價。

(六)報送制度。各市于當年年底,將秸稈綜合利用資金年度審計報告及績效評價報告、獎補項目匯總表報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

四、監(jiān)管方式

(一)壓實工作責任。市、縣(市、區(qū))農業(yè)農村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的申報審核。市、縣農業(yè)農村部門可聯(lián)合審計部門或委托第三方對補貼資金進行統(tǒng)計核實,牽頭組織相關核查,確定獎補項目和資金,提出資金安排意見;財政部門負責對獎補資金分配使用進行監(jiān)督管理,按照安排意見及時撥付資金;審計部門負責加強對獎補資金的審計監(jiān)督。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將委托第三方對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檢查。

(二)嚴格資金管理。各級財政、農業(yè)農村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分配、審核等工作中,存在違反規(guī)定分配資金、向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個人(或項目)分配資金或者擅自超出規(guī)定的范圍、標準分配或使用資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資金使用單位和個人存在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秸稈獎補資金等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行為的,一經查實應扣回秸稈獎補資金,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惡意騙補的企業(yè),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理,且三年內不允許申報秸稈綜合利用獎補項目;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建立審核制度。各市、縣(市、區(qū))要建立秸稈綜合利用情況審核制度、獎補資金重點項目檔案及相關臺賬,對上報數(shù)據和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科學性負責。市、縣(市、區(qū))應根據省級印發(fā)的年度實施方案,及時編制本行政區(qū)內項目實施方案,明確本地的獎補對象、獎補標準、獎補程序等。要加強秸稈獎補政策宣傳,市、縣(市、區(qū))應做好秸稈獎補資金的公開公示工作,及時在農業(yè)、財政部門網站公開秸稈綜合利用獎補政策,并對擬獎補對象、獎補資金分配結果等按要求予以公示,確保公開透明、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安徽省獎補政策代理免費咨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


附件:秸稈產業(yè)化利用企業(yè)項目申報條件及申報名錄(參考)

 申報條件:擁有秸稈產業(yè)化利用成熟技術模式,年利用秸稈量 500 噸(含 500 噸)以上,在安徽省內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企業(yè)秸稈產業(yè)化利用方式包括秸稈肥料化(不含秸稈機械化還田、堆肥)、飼料化、基料化、能源化(不含發(fā)電)、原料化利用等。

申報名錄:

1. 秸稈能源化:秸稈固化、秸稈炭化、秸稈沼氣、秸稈熱解氣化、生物質天然氣、秸稈纖維素乙醇、秸稈活性炭等能源化利用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秸稈發(fā)電獎補政策仍按《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對農作物秸稈發(fā)電實施財政獎補的意見》(財建〔2014〕958 號)

執(zhí)行)

2. 秸稈原料化:秸稈人造板材生產、秸稈復合材料生產、秸稈清潔制漿、秸稈木糖醇生產、秸稈糠醛生產、秸稈呋喃聚酯生產、秸稈可降解包裝材料、秸稈墻體材料、秸稈盆缽、秸稈造紙、秸稈編織、秸稈纖維草毯(礦山修復)等原料化利用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

3. 秸稈肥料化:以秸稈為原料的固、液態(tài)有機肥,葉面肥、專用肥、混合肥、炭基肥,(產品質量符合現(xiàn)行有機肥料行業(yè)標準,有機肥 NY525-2012 標準、生物有機肥 NY884-2012 標準) 等肥料化利用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

4. 秸稈飼料化:秸稈青貯、秸稈黃貯、秸稈堿化、秸稈氨化、秸稈壓塊飼料(包括顆粒飼料)加工、秸稈揉搓絲化加工、秸稈蒸汽爆破等秸稈飼料化利用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

5. 秸稈基料化:利用秸稈生產食用菌基質、水稻育秧基質和其他栽培基質、秸稈發(fā)酵床養(yǎng)殖的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

貧困村集體經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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